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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宝玲

    我97年得法,得法以前,身体好多病,得法后,时间不长,身体一身轻,什么病都没有了,从得法后没花单位一分钱。从99年7.20以后,由于邪恶的压力下,不愿放弃法轮功,单位不断骚扰,在2002年12月,由于学法不深,叫邪恶钻了空子,被绑架到洗脑班非法关押了一百一十天,罚款18000多元,在逼迫压力下,写下了“三书”,违心地写了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话,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一切作废。重新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跟上正法的步伐,严格要求自己,当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8/64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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