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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琼华

    我1998年喜得大法,通过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1999年“7.20”江××开始残酷迫害法轮功后,我所在单位领导承受不了来自上面的铺天盖地的高压,两次逼迫我写“材料”。因为当时自己学法不够,悟性差,以为我写了“材料”是为别人着想,不让领导为难,只要自己坚信师父和大法,悄悄炼也可以。有了这种错误认识,我就写了“材料”。现在越想越后悔,不但自己的错误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因此,我在这里严正声明:过去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作废。我将按照师父的教导,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兑现洪愿。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元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8/64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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