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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蓝巧珍 我1997年7月得法,由于学法不深,在邪恶的迫害下,违心的说了和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现在我郑重声明:在邪恶的洗脑班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做好师父强调的三件事,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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