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月莲
由于自己以前学法不深,在旧势力的迫害下,不用大法来衡量自己,写下了不应该写的“××书”,给大法抺黑,对不起我们伟大的师父。现在我认识到,我不承认旧势力,以前写的东西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8/64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