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金荣
我在看守所洗脑班的高压迫害下,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统统作废。用实际行动更好地救度众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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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8/64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