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梅
我在11月份填写的“解脱表”和“悔过书”的签字无效,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我是正法弟子,返本归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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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1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8/64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