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广玉
我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我严正声明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决不动摇。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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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8/64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