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颖
我1997年得法。我在劳教所里所写的“五书”以及对法轮大法的一切不好的言论全部作废。坚定继续同化法轮大法,心怀“真善忍”,不断提高心性,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9/64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