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胡华勇 我于2000年1月26日去天安门证实大法,被抓后,警察让我交5000元保证金,我说没有,他说不叫你老太太炼功是不可能,你就写个“不去天安门炼功”就行。当时我想,不去天安门可以去别处炼,于是就配合邪恶写了“保证”。现在我早已投入正法洪流中,但回想起那个“保证”,心中万分难受。我声明:所写的“保证”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