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书祥
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一律作废。做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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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9/64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