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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秦迪

    2002年,我回北京陪妹妹参加高考期间,我不学法、不发正念,炼功断断续续的,没有按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去做。整天忙于找工作,把自己完全混同于一个常人。转眼半年过去了,那时我很需要钱,在叔叔的帮助下,我在居委会申请到了“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书”。这样我拿到第一笔生活费,可是后来过三个月居委会要求我写申请书(居委会并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叔叔怕以后居委会知道我炼功自己利益受损失,逼我在申请书上写了“不是法轮功修炼者”,我把这样一份申请交到居委会,因为我做了违心事,事后我非常懊悔不安,整日心烦,内心无比难过。就在我困惑的时候妈妈(大法弟子)来信了,让我看到了希望,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当地,近一年的时间我不敢向妈妈提起此事,终于在2003年12月3日,这一天我勇敢地告诉妈妈事情的经过。我也认识到了事情的严肃性,所以特此严正声明:今后不论遇到多大的压力,我都绝不会放弃修炼,不会向任何人妥协,坚定地走好每一步,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0/64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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