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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曾流明

    我三年多来,在劳教所受尽各种折磨,自2001年4月,白天被逼迫操练立军姿到晚上9点,又从9点强制学习唐诗到凌晨2点。2003年6月2日,调入洗脑攻关基地在特别刑场内,6个值班—劳教人员轮流看守我,不准睡觉,不准打磕睡,经过十天的昼夜折磨,恶警又把我关进阴森的电刑室,用水淋湿电棍电击,每日6至8支电棍,上午充电,下午充电,每次2小时以上,电刑后还不准打磕睡,到第十七天在身体虚弱,神智不清时,在6月19日写了“保证”。同年10月里,我对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说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是改变不了大法弟子的,并声明“保证”作废。12月5日三年期满,但恶警无理延长关押,面对无理迫害,我应该揭露邪恶的迫害,揭露中国的邪恶之首在劳教劳改场披着“尊重人权,文明管理”的羊皮,同时声明在高压迫害中,神智受创时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0/64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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