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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焕玲、刘伏景、樊玉兰、潘姗姗、邢艳玲、徐亚春 在此以前做过的一切不尊敬师父,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言一行,一律作废。今后坚决走好师父的路,正念正行,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0/645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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