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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黄丽华

    2000年进京上访,被政保科恶警绑架,押送到拘留所,被非法拘留一个月。拘留所强迫写“保证”,并索要现金三千元,否则不放人。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高压迫害下,违心地在亲属代写的“保证书”上签了字,做了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我决心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做好师尊让我们做的三件事,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64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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