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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龙建云

    我57岁,于2003年9月7日被公安局市政法委非法送进洗脑班进行强化。因为学法不深,有执著心,被邪恶钻了空子,写了“三书”。回家后十分后悔,对不起师父的苦度,但我不愿放弃修炼大法,在此声明洗脑班里所写的一切作废。我一定精进实修,加大弥补,认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元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4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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