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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凤珍 我在1999年7月大法遭邪恶迫害时,去省城上访,后被非法抓回,由于自己年岁大、不识字,对法理解得不透彻,所以在考验面前没过好关,违心向恶警妥协,说“不炼了”,过后非常后悔,我在这里严正声明,在这期间所说、所做出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同时坚定实修,认真同化大法,讲清真象,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47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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