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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胡艳华 我是98年12月得法的。因为学法不深,又接触不到大法同修,所以似修非修,提高很慢,由于环境闭塞师父新经文也无法看到。刚修炼不久,公安局的人就来找我,不让学了。虽然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但心里深知大法好,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让学了呢?很是不解,真不知怎么做是对的。在压力下还是糊里糊涂的写下了自己痛悔不已的“保证”。当时我是不情愿的,被迫的,以后的日子我感到孤独,痛苦,像断线的风筝没着落。后经同修帮助,认识到自己错了,明白了99年4.25真象,悔恨自己连做好人的标准都不够。今后我一定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大法弟子”的称号,不给大法抹黑,同时声明以前所写、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647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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