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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淑琴

    我于1998年6月10日的法,从得法那天起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在我得法后,我的心脏病和种种到医院治不好的病都没了。我在大法中受益了。99年7.20迫害开始,街道上我家让我交书,我就交了书和师尊的法像、《论语》、法轮图形,因为我那时怕心太重。以后我在不让炼的表上又签了名。2000年我在外炼功,单位保卫科巡逻的看见劝我回家,我说炼完功我就回家,他们说不行,再炼就把我送到派出所。派出所让我写经过,我没写,他们写完了让我签名。因我没悟到,我就签了名、按了手印。有一次街道和派出所到我家让我写“保证书”,当时我没写。他们说不写就判我入狱三年,限第二天9点交。晚上我爱人给了我很大压力,我个人在法理上悟偏了。导致第二天违心地写了“保证”。在此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和所写的“保证书”、签名和手印全部作废。我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64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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