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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玉奎 我因身体患多种疑难病症,经人介绍修法轮大法后,得到心身健康。我于2001年1月29日去北京证实法轮大法好,到北京前门前只喊了声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就被抓进前门公安分局,后又分到下属派出所。在严刑拷打、吊起来后,用两根高压电棍猛击我数小时,又用其它刑具时,我说出了自己的地址,被送到看守所,第二天被乡派出所、村书记将我“接”回后,把我送进当地看守所2个月23天,罚款二万元。由于个人执著有漏,在所高压和恶魔诱惑下,不情愿地签了字。现郑重声明所签字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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