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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马俊亭

    2001年2月下旬,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从“转化学习班”上被强行送往XX女子教养所进行转化,由于学法不深和自己的执著,没有正确地领悟“放弃对圆满的执著”、“放弃人的观念”,从而走向邪悟,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我在此严正声明:我所写的“悔过”和“揭批材料”,一律作废,我的师父只有一个-李洪志师父,我心中的法只有这部宇宙大法,法轮佛法──《转法轮》,我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4/10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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