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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荣若祯

    我自94年得法。99年7.20以后,先后受到当地政府、派出所、县公安局和“610”办公室的多次迫害,在恶警的高压下,说了大法弟子不应该说的话,为应付邪恶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违背了大法,没有做到真,有向邪恶妥协的行为,我早已认识到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今天我郑重声明,我在各次说的错话和写的一切妥协的“材料”全部作废。我要坚决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教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必须做好的三件事:学法修炼、讲真象救度世人,正念除恶和揭露邪恶。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6/64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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