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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艳芳 我于九九年去北京上访,被邪恶绑架回当地拘留所非法关押10天,由于平时学法不深,怕心严重,在单位被逼违心的写了“保证书”,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对不起大法,声明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保证书”全部作废。为此严正声明,今后我一定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不动心,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6/649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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