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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罗高秀 在政法委、街道办公室、居委会的迫害下,由于自己的执著,配合了邪恶,说出了不符合大法弟子应该说的话,完全是说的违心的话,我声明凡我所说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作废。我一定坚修大法,紧跟师父走。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6/649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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