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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徐玉坤 我是1997年得大法的。在1999年7月镇派出所叫我到大队“谈话”两次,逼着我写了“保证书”,上交了一本大法书。今天我特此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作废。我要坚决一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6/649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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