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智琴 所有过去所写的、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全部作废。在正法期间,我要按师父所说的三件事去做,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洗净自己的污点,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65109.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