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法梅
我在九九年七月底所写的与法轮大法相违背的保证书,完全是在当时的情况下被迫写的,我声明作废。我坚修大法,坚定地跟师尊走。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二零零一年二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8/7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