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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冯磊 2003年11月3日,我被邪恶的警察绑架到看守所,因不背监规又被转到另一看守所。所有在这期间我所说出、做出的,包括别人以我的名义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多学法,多发正念,多讲真象,真正溶于法中,起到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元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652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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