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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梅霞 2002年11月,邪恶把我从家中抓到当地看守所,在所内,我在别人写的“保证书”上签了字,给大法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今天我严正声明,在所内我所做所写的有损于大法的全部作废。以后我要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走正自己的正法之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0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652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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