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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甲宽 在正法时期,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对法的认识不足,再加上常人的执著心太重,在派出所写了“保证书”。这是不应该写的,也是不应该说的,现声明全部作废。从今后要坚修大法,跟上正法进程。在证实法、讲清真象中,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0/653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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