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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孟宪民 在法轮大法遭到邪恶的迫害中,2002年8月的一天,邪恶到我家说:你有什么信仰。我说:我炼法轮功。它们就把我带到派出所让我签字、按手印。如不签、不按手印就进拘留所,由于害怕配合了邪恶。我给大法抹了黑,是我在修炼中最大的耻辱。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0/653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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