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伟建
我曾经违心地写过的“保证书”,签过的字,别人替写的一切材料,我严正声明作废。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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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4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4/10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