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春梅
由于学法不深,在1999年7月22日以后,交了书、写了“保证”、做了违心的事。现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做、所言、所写一律作废。我要跟上正法进程,做一个真正的大法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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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4/10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