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雍重
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本人在警察面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弟子心性标准的一切作废,今后自己要堂堂正正地修炼,助师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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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4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4/10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