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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汪幼芳、黄彩义 我于96年得法,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还有常人心在,违心的写了“五书”,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对不起师父。现在我严正声明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勇敢的爬起来,弥补自己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进程,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元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655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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