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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常海华 我于1995年下半年喜得大法。在2000年10月12日被邪恶带走,关押在看守所。当时,在邪恶的高压下,由于自己不理智,写了一些违背大法的所谓“保证书”等。我现在严正声明全部作废。决心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655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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