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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洪柱 我在被迫害关押期间(拘留、判刑)所签的一切所谓的法律文书,以及所写的“检查”等一律作废。学法中我认识到,我在那些用于迫害大法弟子的所谓法律文书上的签字,实际上等于承认和接受它们的迫害。因此声明作废。我将保留我的正当的法律申述的权力,在适当的时候起诉强加给我的迫害。今后更加努力地做好“三件事”,以纯净的心在神的路上勇猛精进!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4/656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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