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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祝国美

    我96年修炼法轮功,几年来助师正法做好三件事,风风雨雨都过来了。2003年12月4日上午,邪恶人员带着政法委“610”冲进我家强行绑架,几个警察抬着我一直到院内,把我塞进警车,我只穿毛衣和线裤、布鞋,开始我喊法轮大法好,到院内我说看什么警察绑架好人,邪恶的社区人员把我儿子的破大衣和一双鞋给警察叫我穿上,一直送到教养院。帮教团整天围攻,我说了妥协的话,后来在各种执著心的带动下,为了跳出魔窟,走了洗脑手续。回来后很痛心,决心做好三件事,加倍补偿。特此声明所做、所写的一切洗脑“材料”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65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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