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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潘桂香

    我于2003年7月22日晚出去挂条幅时,由于坏人举报,被恶警强行绑架,并遭毒打,被带到当地派出所。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正念不足,在压力面前写了“保证”。被放回家后,心里很难受,通过反复学法认识到自己的严重错误,深感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特此声明,我写的“保证”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多学法,加倍弥补,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配当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6/65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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