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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全英、方宗尊、李秀欣 我和母亲于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获益匪浅。但99年7月,党委指示保卫科及家属委员会先后将我们母子及其他大法弟子无辜关押在招待所数天,逼迫我们写“保证书”(不会写的找人代笔)。这纯粹是在威逼、恐吓下所为,根本不是我们的本意。在此,我和母亲郑重声明:原先写的所谓“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6/658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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