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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练寿昊

    本人练寿昊,于98年6月在狱中得法,99年2月被假释。99年7月22日江泽民一夥败类做出对法轮大法的残酷镇压的决定后,由于我对大法的认识不足于99年7月28日在中村乡政府写下了所谓的“保证书”,后被X市中级人民法院撤消假释,并在收监后在政府部门的威逼利诱下写了所谓的“我的认识”(后被擅自更改发表)。在李洪志师父宏大慈悲的感召下,我深刻认识了邪恶势力的真正丑恶的面目,在此严正声明一切有违大法的书面材料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8/7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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