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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兰英 2000年6月因儿子上京护法被非法拘押后,迫于想减轻对儿子的迫害,违心地在家人(不是修炼人)写的“保证书”上签字。现已认识到这是错误的,我十分后悔。对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所作“不炼功”的保证,一律作废。今后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勇猛精进,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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