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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吴淑梅

    我于97年得到大法,在大法中受益,一身的病全好了。在2003年9月19日“610”恶徒得知大法资料与我有关,把我叫到“610”办,审问大法资料的来源,并威逼。由于当时没有在法上认识,承认了并认同邪恶的要求,交了罚款3000元,按了手印,配合了邪恶,邪恶又叫我女儿写了“保证书”。回家后很后悔,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在此声明,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所写的“保证”作废。谁也代替不了我,我不承认。今后认真学法,做好师父要求做的三件事以弥补我的不足,坚修、坚信大法的心永不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66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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