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谷秀云
我在教养院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强行洗脑作废。以后坚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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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66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