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温永华
我由于邪恶的迫害,做出了一些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现在声明以前所做出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全部作废。重新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66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