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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崔桂月 我今年62岁。96年年末开始炼法轮功。因学法不深,2002年被当地公安迫害写了“保证书”,摁了手印,违心的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给大法抹了黑。通过学法和与同修交流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符合法,真是悔恨莫及。特此声明以前写的“保证书”及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以法为师,坚修大法,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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