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志安
我于1999年7.20以后,曾向邪恶违心写过“保证书”,这是侮辱大法的行为,对自己、对众生都不负责任,特此声明:曾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坚定正念,助师正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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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3/66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