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桂芳
我以前对迫害大法弟子的真象认识不清,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我现在严正声明自己以前所做、所写、所说的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坚持学法炼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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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1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3/66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