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隋柏芹
我在邪恶迫害以来,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保证书”,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珍惜师父给予我的正法机缘,走好今后的正法之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3/66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