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云珍
我2003年7月24日~25日,在市公安局国安大队所写的“三书”声明作废。今后要学好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3/66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