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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解守兰

    我是96年3月份得法的,我炼功以前全身是病,炼功以后病全好了。从99年7月20日以后,在这场邪恶的迫害下,我们就在家炼,家委会找我家里人给签名,当时我认为家人给签不算数。现在声明家人签的名作废。2001年我和几位同修到乡下发真象材料时被恶警发现,把我们带到了派出所,有个恶警写了一份“材料”叫我签名,我签了。签后自己知道错了。过了两天,我儿子在派出所恶警胁迫下,写了一份“保证”,当时我主要是想快点回家,我又签了名,就没在法上悟。我自己悟到主要学法不深,今后要听师父的话,加倍弥补,珍惜自己,坚定修炼,跟上正法的进程。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学好法,讲真象,发正念。洗清自己修炼中的污点。感谢师父慈悲救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4/66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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